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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5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2025年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2025年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2025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5年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楚财预〔2025〕2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25〕8号)要求,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发展改革委”)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和省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协调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高标准市场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

5、提出全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州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县域经济、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8、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核心竞争力,

10、拟订全州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推进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工作及督促检查落实。

11、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2、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部署,负责统筹推进字楚雄、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数据战略,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指导推进社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负责推进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拟订相关制度草案和指标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全州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州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建设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指导推进全州数字政府建设,负责拟订全州数字政府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州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并对项目进行管理,统筹管理州级重要公共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调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全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组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在具体落实数据基础制度,承担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数据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13、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4、负责全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州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5、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1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7、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建议,拟订我州参与全省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研究提出我州“走出去”战略和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省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相关工作。

18、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9、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20、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21、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拟订楚雄州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2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3、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4、管理全州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5、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6、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7、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来良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8、承担政务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9、承担区域协调发展暨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为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楚雄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楚雄州能源局、楚雄州数据局、楚雄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牌子。机关共设置3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国民经济综合科、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区域协调发展科、地区振兴科、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科、高技术发展和经济合作科、数据资源科、数字经济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科、经济贸易和消费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收费管理科、能源协调管理科、油气科、电力和新能源科、煤炭科、粮食协调管理科、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科、粮食储备科、粮食规划发展科、物资储备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州委财经办秘书科,其余两个科室涉密不公开。

所属事业单位5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楚雄州大数据管理中心

2.楚雄州信息中心

3.楚雄州信用中心

4.楚雄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5.楚雄州国防动员保障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策供给,奋力推动经济稳步回升。围绕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的目标,继续强化重大政策措施研储,打好政策“组合拳”。要继续坚持领导下沉县市指导帮扶经济稳增长工作、万名干部助企服务、经济运行月度通报会商等工作机制,全力稳存量、扩增量。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对接,穿透式研究分析问题,及时破解经济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和卡点问题。要强化经济工作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市场发展信心,用实实在在的高质量发展成效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的楚雄新乐章。各行业要认真落实好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要继续保持服务业发展势头,力争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其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零售额(营业额)分别增长9%、10%、8%和13%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5%以上,商品房销售面积力争实现正增长,水利、教育、卫生、公共管理等非营利性工资均增长3%以上。

2.抢抓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围绕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投资均实现正增长的目标,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提高投资效益。一要充分发挥项目政策促进委员会作用。紧盯国家和省政策导向,做到国家和省政策出台3天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建议,7天内有落实反馈,保持工作推进的强推力和快节奏。二要在项目谋划上有较大突破。按照计划投资对年度固投目标支撑率达到150%以上的要求,力争谋划项目总投资3700亿元以上。其中,楚雄市、禄丰市谋划项目规模不少于500亿元,其余县不少于300亿元。三要在大项目争取上取得突破。坚持全州一体、跨县市一体协同策划包装项目,县市领导、州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到省级、到国家汇报衔接的频次和力度,每月至少2次以上,大幅提升向上争取项目特别是大项目的数量。常态化高效高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工作,确保争取资金比例超过人口在全省的占比,力争达到全省10%以上目标。四要继续打好项目“三个攻坚战”。加快已落实预算内、专债、国债资金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力争重大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的50%以上。加快推进元大和牟元高速公路、滇中引水二期等在建项目,确保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五要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加大产业项目招商力度,坚持按季度开工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确保产业投资占比保持在65%以上。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25条,持续完善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积极向民间资本推介一批项目,加强财政与金融的配合,推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确保民间投资占比保持在65%以上。

3.坚持大抓产业,推进资源经济加快发展。坚持以资源换价值链中高端的产业、换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换促农增收能力强的产业,力争“5+6”重点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60%以上。一要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推动获批可建新能源建设清单的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在建未投产项目尽快并网投产,力争开工建设规模300万千瓦、新增并网200万千瓦。加快推进500千伏鹿城变电站、500千伏和平变电站扩建工程,加快推进禄丰大姚抽水蓄能电站、中广核140万千瓦楚雄燃气发电等调节性能源项目建设,进一步丰富楚雄州打造“源网荷储”示范区新的内涵。扎实推进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力争楚雄市树苴小岗箐煤矿、分山牌煤矿年内投产,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年内实现开工建设。加快推进管道天然气利用工程,推动南华至姚安、楚雄至双柏支线管道开工建设。二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布局,积极培育、争取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积极争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助推绿色硅、绿色钛、绿色铜、绿色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转型发展。有序推进化解产能过剩工作,认真抓好粗钢产能置换问题整改验收。三要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抓住国家扩大“两新”补贴规模等机遇,继续推行服务业潜力企业动态转化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帮扶库,大力鼓励和支持打造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力争新增规上企业数不低于2024年水平,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5%左右。四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智楚雄”“数智大姚”、南华县“云表通”试点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在各领域开发利用,促进数字应用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新增数字经济规模以上企业10户以上。

4.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活力。加快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一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常态化开展壁垒线索归集、通报和破除工作,为各类经济主体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城市建设,扎实抓好新一轮惠企实事办理工作,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降本增效等改革,推动区域营商环境优化向产业营商环境转变。继续开展州、县市“局长坐诊接诉”活动,探索推进“巡诊”“上门问诊”工作。认真落实“企业安静期”等制度,做到企业“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巩固好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力争在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严重失信行为治理等重难点工作上有较大突破,力争优化营商环境考评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二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开展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护航服务行动、民间投资领域清除壁垒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和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民间投资融资对接、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对接等工作机制,加强“融信服”平台推广应用,力争全年“推企入台”达8—10万户,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各类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营造良好的氛围,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0%以上。三要有序推进价格改革。抓好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配气价格和天然气联动价格机制。指导县市完成水价改革任务。继续规范殡葬、教育等领域价格和收费行为,要坚决遏制“三乱”行为发生。四要加快构建开放大通道。更加主动参与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积极争取楚景高速公路纳入国高网、楚临铁路纳入国家“十五五”相关规划。积极推进楚雄民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5.聚焦协调发展,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加快实施《楚雄州城乡融合发展规划》,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取列为全省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试点。一要积极主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更加主动推动滇中城市群、昆楚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楚南牟双广”同城化发展,努力在项目协同、产业协同、民生协同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着力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二要坚定支持强州府行动。将“强州府”行动纳入全州“十五五”规划纲要,高起点、宽视野、大手笔进行谋划,并从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园区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三要稳步提升城镇化水平。着力推动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工作,力争将禄丰市列为全省和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突破50%大关。四要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继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加快小石门大(二)型水库前期工作,力争年内项目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并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已落实资金的高标准农田、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以工代赈等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持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五要发挥园区的支撑作用。树牢“亩均论英雄”理念,力争园区主导产业集中度达45%,园区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要加快推进开发区公告目录修订工作,南华、大姚、双柏、元谋、姚安和永仁6个没有省级产业园区的县要在积极主动申报建设省级产业园区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六要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域强则全州强。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因地制宜培育打造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文旅名县。楚雄市、禄丰市要继续发挥挑大梁作用,双柏县、永仁县要奋力跨入GDP百亿元行列。其余各县要争先进位、尽力支撑,力争在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实现进位。

6.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更高水平美丽楚雄。积极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要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腾挪用能空间,积极推动通过绿电绿证交易抵消能源消费,确保顺利完成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二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健全碳排放双控配套制度,推动碳排放核算、碳足迹核算认证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确保楚雄高新区(云甸片区)零碳园区通过省级验收。三要持续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重点要确保牟定县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通过国家验收。四要继续保持推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积极配合民盟湖南省委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强化跟踪督办和调度,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做到问题“清零”。五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绿美楚雄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增绿补绿、见缝插绿,继续实施一批城市公园、海绵城市、市政道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绿美建设,组建成立国有林、苗圃公司参与城乡绿美建设,大力发展“绿美+经济”,完成营林营草30万亩以上。

7.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筑牢安全发展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抓实粮食能源安全,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推动发展成果人民共享。一要全力促进稳就业促增收。落实好国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多渠道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继续在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力争吸纳劳务用工3万人。二要统筹抓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扎实抓好粮食收购和市场调控,推动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全面完成省、州储备粮轮换采购及秋粮收购任务。持续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保障企业和网点布局,提升市场化保障水平,确保不出现终端消费市场供应脱销断档和价格大幅波动。加快推进物资储备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应急救灾物资保障能力,确保全州物资储备安全、数量实、质量好,关键时刻“调得动、运得快、用得上”。三要实施好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方面82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服务质量均得到较大提升。四要加大民生项目申报力度。力争楚雄一中校园改扩建、禄丰市第一中学基础设施改扩建、“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建设、楚雄州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得到上级支持。五要确保能源供给安全。加强能源保供形势分析预警工作,扎实做好重点用户、重要部门、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用能保障,确保不发生“拉闸限电”。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电煤保供任务。加强管道安全督查检查,确保长输管道安全平稳供气。

8.着眼中国式现代化楚雄实践,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统筹抓好“十五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完成规划编制任务。一要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工作。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找准差距和不足,扎实做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特别要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二要最大限度争取进入上级规划盘子。持续谋划、深化、实化拟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积极争取更多“三个重大”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盘子。三要加快布局未来产业。依托资源优势,谋划电解水制氢、大型算力中心等项目。谋划“文、游、医、养、体、学、智”融合发展的文旅产业3.0版,打造“旅居楚雄”。依托中缅石油管道、双柏页岩气资源和2个化工园区,谋划天然气化工产业。谋划发展低空经济,打造集制造、培训、飞行、应用为一体的低空经济产业园。推动铜、钛、铂金属和稀土、石墨等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培育先进半导体、稀土、石墨等新材料产业。四要高水平编制好“十五五”规划。深入研究中长期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全州“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指导原则、重大战略和任务举措,编制好“十五五”规划纲要。按上下对口的原则,及时下达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形成与纲要编制互动机制。要强化项目支撑,各县市、各行业都要聚焦国家和省的投资导向和产业政策,科学谋划一大批支撑“十五五”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项目,编制总体投资规模达3万亿元左右的“十五五”重大项目库。要加强纵向和横向的衔接,确保省、州、县和部门行业间的纲要和专项规划同步研究、同步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州发展改革委人员编制因涉密,不公开。在职实有9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83人。

遗属人员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州发展改革委财务总收入83,747,547.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676,690.2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70,857.34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91,974,489.00元相比减少8,226,941.39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760,590.27元,与上年22,779,389.33元相比减少18,799.06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360,280.65元,与上年18,609,605.15元相比减少249,324.50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322,391.80元,与上年2,118,973.98元相比增加203,417.82元;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77,917.82元,与上年2,050,810.20元相比增加27,107.62元。项目支出预算60,986,957.34元,与上年69,195,099.67元相比减少8,208,142.33元,主要原因:一是服务业纳统企业补助资金预算(对下)0.00元,与上年3,000,000.00元相比减少3,000,000.00元;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水电物业收视费等费用补贴预算(对下)0.00元,与上年1,154,513.23元相比减少1,154,513.23元;三是州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州级资金预算2,176,600.00元,与上年2,825,000.00元相比减少648,400.00元;四是“兴楚英才”培养经费预算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0,000.00元;五是2016年第三批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政府承诺还本付息资金预算0.00元,与上年3,169,200.00元相比减少3,169,200.00元;六是全州军粮集中供应运维工作经费预算2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000.00元;七是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经费0.00元,与上年58,000.00元相比减少58,000.00元;八是价格监测经费(上级补助收入)预算27,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000.00元;九是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经费(上级补助收入)预算43,507.7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507.7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州发展改革委财政拨款收入83,676,690.27元,其中本年收入83,676,690.2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676,690.27元(本级财力83,676,690.27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91,974,489.00元相比减少8,297,799.73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760,590.27元,与上年22,779,389.33元相比减少18,799.06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变动(工资高的老员工退休,工资低的新员工进入),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不含公用经费安排的支出)预算18,239,280.65元,与上年18,443,605.15元相比减少204,324.50元;二是离休人员护理费提高,离休费预算337,030.00元,与上年302,070.00元相比增加34,960.00元;三是退休人员同比增加6人,统筹外退休费预算1,807,396.20元,与上年1,671,787.20元相比增加135,609.00元;四是在职人员同比增加2人,公用经费预算956,448.00元,与上年936,522.00元相比增加19,926.00元;五是其他交通费用预算823,680.00元,与上年867,900.00元相比减少44,220.00元;六是离退休公用经费特需费预算55,400.00元,与上年51,800.00元相比增加3,600.00元;七是单独预算的工会经费、福利费213,389.82元,与上年210,588.20元相比增加2,801.62元;八是遗属减少1人,遗属困难生活补助预算133,965.60元,与上年145,116.78元相比减少11,151.18元;九是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经费预算44,000.00元,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44,000.00元。项目支出预算60,916,100.00元,与上年69,195,099.67元相比减少8,278,999.67元,主要原因:一是服务业纳统企业补助资金预算(对下)0.00元,与上年3,000,000.00元相比减少3,000,000.00元;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水电物业收视费等费用补贴预算(对下)0.00元,与上年1,154,513.23元相比减少1,154,513.23元;三是州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州级资金预算2,176,600.00元,与上年2,825,000.00元相比减少648,400.00元;四是“兴楚英才”培养经费预算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0,000.00元;五是2016年第三批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政府承诺还本付息资金预算0.00元,与上年3,169,200.00元相比减少3,169,200.00元;六是全州军粮集中供应运维工作经费预算2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000.00元;七是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经费预算0.00元,与上年58,000.00元相比减少58,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州发展改革委预算总支出83,747,547.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676,690.27元,其中:基本支出22,760,590.27元,项目支出60,916,100.00元,其中:本级项目支出25,916,100.00元、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35,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2,760,590.27元,与上年22,779,389.33元相比减少18,799.06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变动(工资高的老员工退休,工资低的新员工进入),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不含公用经费安排的支出)18,239,280.65元,与上年18,443,605.15元相比减少204,324.50元;二是离休人员护理费提高,离休费337,030.00元,与上年302,070.00元相比增加34,960.00元;三是退休人员同比增加6人,统筹外退休费1,807,396.20元,与上年1,671,787.20元相比增加135,609.00元;四是在职人员同比增加2人,公用经费956,448.00元,与上年936,522.00元相比增加19,926.00元;五是其他交通费用823,680.00元,与上年867,900.00元相比减少44,220.00元;六是离退休公用经费特需费55,400.00元,与上年51,800.00元相比增加3,600.00元;七是单独预算的工会经费、福利费213,389.82元,与上年210,588.20元相比增加2,801.62元;八是遗属困难生活补助133,965.60元,与上年145,116.78元相比减少11,151.18元;九是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经费44,000.00元,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44,0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60,986,957.34元,与上年69,195,099.67元相比减少8,208,142.33元,主要原因:一是服务业纳统企业补助资金(对下)0.00元,与上年3,000,000.00元相比减少3,000,000.00元;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水电物业收视费等费用补贴(对下)0.00元,与上年1,154,513.23元相比减少1,154,513.23元;三是州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州级资金2,176,600.00元,与上年2,825,000.00元相比减少648,400.00元;四是“兴楚英才”培养经费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0,000.00元;五是2016年第三批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政府承诺还本付息资金0.00元,与上年3,169,200.00元相比减少3,169,200.00元;六是全州军粮集中供应运维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000.00元;七是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经费0.00元,与上年58,000.00元相比减少58,000.00元;八是价格监测经费(上级补助收入)27,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000.00元;九是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经费(上级补助收入)43,507.7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507.70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15,698,167.38元,主要用于保障州发展改革委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和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264,0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全州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综合专班、牟定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专班、绿色硅光伏产业建设专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和全州发展改革系统专项业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211,826.20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7,096.17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257.96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33,965.60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03,096.3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6,999.09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04,945.85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能源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57,835.72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420,000.00元,主要用于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粮食安全监管、军粮集中供应运维工作方面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407,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粮食风险基金6,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州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设施建设2,176,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州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款。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物资保管保养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州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费用。

(四)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4,460,100.00元,30102津贴补贴4,392,624.00元,30103奖金3,531,019.00元,30107绩效工资1,142,488.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67,096.17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94,257.96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0,095.39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4,945.85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9,818.56元,30113住房公积金1,457,835.72元,30201办公费264,000.00元,30202印刷费110,000.00元,30205水费88,900.00元,30206电费40,000.00元,30207邮电费70,4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190,000.00元,30211差旅费660,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13,100.00元,30215会议费150,000.00元,30216培训费21,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6,800.00元,30226劳务费330,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23,5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79,439.82元,30229福利费33,95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65,68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9,148.00元,30301离休费337,030.00元,30302退休费1,807,396.20元,30305生活补助133,965.60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00.00元,30901房屋建筑物购建2,176,600.00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3,000.00元,31005基础设施建设15,000,000.00元,31204费用补贴6,700,000.00元,31205利息补贴407,500.00元,39999其他支出35,000,000.00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年初部门预算无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州发展改革委年初部门预算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的经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州发展改革委年初部门预算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000,000.00元,主要用于10县市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与上年6个相比增加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5,168.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4,168.3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发展改革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7,800.00元,较上年227,80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州发展改革委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持平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和2025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州发展改革委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8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计划接待批次为50次,计划接待500人次左右。

与上年相比持平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楚雄州州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规定“只减不增”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州发展改革委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91,000.00元,较上年预算191,00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000.00元,较上年191,00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相比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楚雄州州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规定“只减不增”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2025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重点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项目经费预算情况,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主要绩效目标为:

(一)根据《楚雄州重点建设项目州级前期经费管理办法》,做好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要规划和重要工作,加快推进省、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安排下达州本级和10县市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费,提高项目前期费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推进一批重大规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全力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二)做好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全州粮食安全监管、全州能源安全监管和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

(三)为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抓调节稳增长、抓项目增投资、抓规划强引领、抓能源强保供、抓粮安强储备、抓改革强动力、抓民生强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好全州经济运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运行调度、项目集中开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全州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等专项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分析、调度、监管和服务。

(四)做好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专班综合办公室、楚雄州发展数字经济工作专班、绿色硅光伏产业建设专班、牟定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专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专班的各项工作,助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五)配合州财政局做好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粮食风险基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工作。

(六)做好军粮供应工程信息化建设部署,优化军粮供应站点布局,提高军粮供应保障能力,提升军粮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驻楚部队后勤保障需要,确保军粮供应不断供、不漏供、不误供。

(七)做好州救灾物资储备库竣工决算差欠工程款的清算拨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年州发展改革委运行经费3,777,775.16元,与上年4,042,060.20元相比减少264,285.04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956,448.00元,与上年936,522.00元相比增加19,926.00元;单独预算的工会经费、福利费213,389.82元,与上年210,588.20元相比增加2,801.62元;其他交通费用预算823,680.00元,与上年867,900.00元相比减少44,220.00元;离退休公用经费、特需费55,400.00元,与上年51,800.00元相比增加3,600.00元。二是项目支出中“兴楚英才”培养项目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元,与上年360,000.00元相比减少36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手续费、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和其他交通费用70,857.34元,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70,857.34元。具体为:办公费270,227.00元,同比增加70,227.00元;印刷费110,000.00元,同比增加90,000.00元;手续费349.64元,同比增加349.64元;水费88,900.00元,同比增加5,400.00元;电费40,000.00元,同比增加10,000.00元;邮电费70,400.00元,同比减少 34,600.00元;物业管理费190,000.00元,同比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681,178.00元,同比增加72,878.00元;维修(护)费13,100.00元,同比减少28,000.00元;会议费150,000.00元,同比增加80,000.00元;培训费21,000.00元,同比增加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6,800.00元,同比持平;劳务费357,000.00元,同比减少157,500.00元;委托业务费34,870.00元,同比减少65,130.00元;工会经费179,439.82元,同比增加2,101.62元;福利费33,950.00元,同比增加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000.00元,同比增加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70,412.70元,同比减少15,087.3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9,148.00元,同比减少336,37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州发展改革委资产总额77,796,150.41元,其中流动资产71,230.81元,固定资产净值43,667,444.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484,359.12元,无形资产净值286,501.08元,其他资产286,615.00元。与上年74,405,438.5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90,711.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196,763.72元,流动资产减少199,166.28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70,906.66元,在建工程增加5,860,173.44元,其他资产减少2,624.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222,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591.8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含税费)222,00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详见附件2)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