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5-03210003
- 公开目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发布日期:2025-02-10
- 发文字号:楚发改粮食〔2025〕21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粮食执法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州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5年度执法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开展2025年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的通知》(云粮执法发〔2025〕3号)工作安排,现制定我州2025年度执法督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楚雄州政策性粮食执法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州粮食执法督查工作。
组 长:徐少华
副组长:李常维 何正兴
成员由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科、粮食储备科、粮食规划发展科、粮食协调管理科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科,负责粮食行业执法督查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领会粮食安全作为“国之大者”的重要意义,从筑牢“天下粮仓”安全基石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聚焦管粮管储职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严格规范涉粮企业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涉粮案件,始终保持对涉粮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全力推动涉粮企业提高内部治理水平,压实企业运营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倾向性问题和打“擦边球”行为,坚决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我州地方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执行政策合规,坚决守住管好楚雄粮仓。
三、工作任务
(一)铁拳行动。按照楚雄州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开展2025年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云南省2025年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任务清单的落实,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种粮农民合法权益。
(二)建立机制。各县市要建立健全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跨部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提升执法能力。要积极主动与财政、教育、市场监管、农发行各县支行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要聚焦夏秋季粮油收购、政策性粮食库存及销售出库等重点环节,明确检查事项、范围、方式、频次。
(三)做好统筹。各县市要统筹做好库存检查、季度巡查、交叉检查、视频抽查以及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当场纠正并督促整改到位。要加大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政策性粮食亏库短量、以次充好、擅自动用或置换、盗卖、损耗超标、虚报损耗套取资金、粮食品质异常下降、霉变、“转圈粮”、“空进空出”、虚假轮换骗取财政补贴、账实不符、未经批准超轮换架空期、违规处置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粮食等问题。
(四)协同配合。各县市要主动配合省州开展省级、州级储备粮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加强对省级、州级储备代储企业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将考核评分与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库存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每个季度对辖区内省级、州级储备粮委托代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五)属地监管。各县市要核查辖区内粮食收储企业是否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备案,是否建立了合规的粮油经营台账,并及时、如实上报粮油收购进度;是否告知售粮者或在收购场所公示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是否存在未及时支付售粮款、违规代扣代缴税费等款项的情况。要监督指导粮油收储库点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等。
(六)质量扦样。各县市要认真落实新收获粮食的质量安全监测、调查、测报以及省级、州级储备粮油质量抽检等工作,积极配合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开展扦样、检验等工作,确保完成州级下达的任务。
(七)质检能力。各县市要推动质量可追溯体系项目的建设,提高省级、州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质量监测的数字化水平。要发挥县级粮食质量快检设备的作用,州检验检测认证院粮油检测中心要开展质检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县级质检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质检设备的使用效率。
(八)学习培训。各县市应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分级分层培训工作,着重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基础性法律制度,以及粮食安全保障法、“两部条例”等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学习,主动与司法部门沟通联系,做好执法证件的申领、补办或换证等工作。
(九)开展宣传。各县市要持续推进12325热线宣传工作,做好海报的印发和宣传,将热线宣传纳入日常检查范畴,督促粮食经营场所于显著位置张贴热线海报。要认真核查12325热线反馈的线索,并做好线索核查的实名“回访”工作,确保“回访”全面覆盖。
(十)警示教育。各县市要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素材,开展常态化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教育,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引导粮食经营者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知晓法律,采用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达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弘法”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与计划实施。各县市需明确领导责任,确保“铁拳行动”任务与年度执法督查工作紧密结合。主要领导需亲自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执行,确保监管措施到位。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应与日常监管同步。
(二)严格依法执行与案件处理。各县市要严格执行《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在案件处理中,平衡处罚与教育,对初犯和轻微违规行为采取审慎态度,对屡犯者从严处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与创新执法。各县市要认真落实《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执法队伍履职能力,要结合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立足职能,在工作手段、资源整合、平台搭建等方面加强创新。
(四)提升执法宣传与经验分享。各县市应定期评估执法成效,积极宣传执法工作中的亮点和典型案例,通过分享经验,提升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鼓励创新执法方式,营造积极正面的执法环境。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