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5-0725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5-07-25
- 发文字号:楚发改农经〔2025〕186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楚雄州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云南省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5〕595号),现将楚雄州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351万元下达你单位(详见附表),请抓紧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发挥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地方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有关单位审批。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因地制宜、节约优先、量力而行,在确保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参照《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投资估算指南(试行)》,科学合理确定具体地块投入标准。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地方投资,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严禁超规模、超标准建设,严禁搭车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违规购置公车。
二、加强项目监管
州林草局将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切实加强对项目落地实施、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与拨付、项目日常调度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察发现问题才去解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州林草局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在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后要尽快开工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州林草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三、强化工程建设调度
本批计划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4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州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项目开工后,请严格按照统计工作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入库纳统,切实避免出现应纳未纳、应统未统的问题。
四、开展绩效管理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有关专项规划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高质量完成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绩效目标表附后)。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州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
1.楚雄州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清单表
2.楚雄州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